Category: 二十四史
二十四史
清朝乾隆初年,刊行《明史》,加先前各史,总名“二十二史”。后来又增加了《旧唐书》,成为“二十三史”。从《永乐大典》中辑录出来的《旧五代史》也被列入。乾隆四年(1739年),经乾隆帝钦定,合称“二十四史”。并刊“武英殿本”。
二十五史、二十六史
《新元史》
因《元史》撰寫之內容實為缺漏,且用字離疏,故柯劭忞於民國六年(1917年)召編《新元史》,民国九年(1920年)脫稿,民国十年(1921年)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《新元史》列入“正史”,与“二十四史”合称“二十五史”。
《清史稿》
但也有人將趙爾巽等編的《清史稿》列為二十五史之一。
《清史稿》、《新元史》並列二十六史
或者將兩書都列入正史的總數計算,合稱「二十六史」。